重要内容提示:
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:无
表决方式和主持情况:
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,会议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尽晖先生主持。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。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会议合法有效。
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:
1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: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、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、赵志华、陈爱莉。
2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3、议案5、议案7的5%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。
律师见证结论意见:
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,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、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,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